房天下 >资讯中心 >公司 > 正文

买房就是买坑?购房时必须理清的10个问题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8-11 08:54

[摘要] 在发商侵权与购房者维权的无休止博弈中,很少有购房者能坚持到底,往往在投诉无门、百般遇阻之后不了了之。为了避免踏上买房后漫漫无期的维权之路,的办法就是在买房前尽可能地排除这些风险。

注意:

虽然购房协议、认购协议不等同于购房合同,只是正式合同签订前的预约,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购房协议、认购协议对以上12项内容有明确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5、遭遇延期交房时该如何维权

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及其违约责任来执行。

6、收房时应注意的问题

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当按销售、预售合同规定的条件向购买人交付商品房,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开发商还应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7、盖好的房子跟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已预售的房屋在施工中确需变更设计的,标准不得低于预售合同中约定。因结构变更或增加成本需变更房地产价格的,应与预购人协商一致。开发商应在变更确立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未接到变更通知或接到通知后不同意变更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3%以内的误差面积,由买房人掏钱补齐,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小于3%的,开发商退钱,误差超过3%的,超出部分要双倍退钱。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